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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5-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西电学〔2025〕15号)有关规定,现对开展202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平台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jcjy.xszz.edu.cn

二、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说明

1.面向对象

我校2026届全日制研究生(含6月、9月、12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补偿代偿标准

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5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3.申请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③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原则上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4方面的要求。具体详见《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附件1)。

4.未能在9月1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101日—1231日期间毕业)务必91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三、2024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1.请各学院组织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做好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并于91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2.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四、2025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1.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并于619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2.待中央审核后,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1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五、以前年度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录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的以前年度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基层就业补录。

(以前年度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4方面要求)

2.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填报信息,并于619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六、其他说明

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主要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和“在职在岗确认”两大环节。基层就业申请经中央审核通过后,除基层就业复核及补录情形外,须在第二、第三年度分别申请第一、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补偿代偿金分三次发放,发放比例依次为申请金额的33%(基层就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33%(第一次在职在岗审核通过后发放)、34%(第二次在职在岗审核通过后发放)。

(二)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系统主要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基层就业复核和基层就业补录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2、3)。各模块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2.“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4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进行。

其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3.“基层就业复核”模块针仅限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复核和在职在岗确认复核两类。

4.“基层就业补录”模块针对的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的以前年度毕业生,分为基层就业申请补录和在职在岗确认补录。

七、工作要求

1.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在毕业生离校前将相关政策提前宣传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各学院要监督提醒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

2.为确保2026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已为各学院设置管理员(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各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可授权、审核管理本单位成员。

请严格按照系统设置时间节点,于6月19日前完成2025年毕业生申请复核院级审核、以前年度毕业生基层就业补录院级审核;9月10日前完成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院级审核、往届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院级审核。

联系电话:029-81891316

联系邮箱:jzjdts@xidian.edu.cn


附件:

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4.基层就业申请材料模板(以系统最新版为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