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发挥研究生骨干和先进班集体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
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包括政策宣传、个人总结、成果录入及公示、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及宣传、学年鉴定结果存档等。根据学校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文件依据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电研〔2015〕2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评对象
在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全体研究生,包括:2021级直博生、2022级秋季博士研究生以及2023级、2024级秋季研究生。
*注:2022级、2023级、2024级和2025级春季博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及荣誉称号评选;2025级秋季研究生新生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审。
三、评选流程
1.个人总结和成果录入、公示
开展学年总评之前,各学院须在网站公示学年总评(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荣誉称号评选等)管理办法及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9月22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pt.xidian.edu.cn/),进入“奖助管理”模块中的“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子模块按规定格式进行成果录入(使用手册见附件1),成果的获得时间需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系统将于2025年9月22日24:00关闭,之后本人不能进行修改)。
9月24日至9月26日,各学院对成果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或主管领导提出,由学院负责核实和修改(9月28日以后,系统中的数据将不能进行更改)。
*注:2025级秋季研究生新生参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业成果已于入学前填报,应一并予以公示。
2.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按照规定,完成综合测评,开展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予以公示。
国家奖学金:10月初,各学院按照要求将评审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10月中,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差额评审答辩及审定工作。
校长奖:11月初,各学院按照要求将拟推荐候选人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11月中,学校开展拟推荐候选人系列宣传及评审答辩工作。
学业奖学金:11月底,各学院按照要求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完成发放工作。
社会奖(助)学金:11月底,各学院按照要求将评审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12月初,学校开展校级评审工作。
3.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各学院按照规定,完成综合测评,开展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并予以公示。
11月底,各学院将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
4.学年鉴定存档
12月底,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结果表》(附件2),由辅导员存入学生档案。
四、相关说明
1.申请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务必按照要求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按时录入学业成果信息,未经公示的成果不能用于评奖评优。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未按时注册学籍和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3.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评审以及荣誉称号评选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029-81891316
邮箱:jzjdts@xidian.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0日